3)第63章 请愿大潮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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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客客气气的拒绝了这一次地请愿要求。

  请愿团的目的虽然没有达成,但能看出新一届的清政.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在克服慈禧太后当政时期的固执和傲慢。至少已经能够有个平和的姿态,倾听来自民间的声音了,这个进步还是应当肯定的;尽管完全是在敷衍。

  回想一下当年的公车上书,请愿书根本就没交到皇帝的手中,那么多人发出的声音,清廷根本不当回事。

  遭到拒绝的咨议局的代表不甘心,也没有放弃。对于这个结果,各省请愿代表们并不感动吃惊。如果请愿一次就能成功,那就不叫中国的朝廷了。

  于是,他们经过商议后,决定再次发动请愿。而且要扩大请愿代表的范围,并广泛征集请愿签名,以壮声势。

  同时,请愿代表们还制定了章程并成立了“国会请愿同志会”,北京设立总部,各省各埠设立支部,隐然已有政党之雏形。

  一九一零年六月初,经过“国会请愿同志会”的努力,各省代表们再度进京,发动第二次请愿。

  这次请愿代表扩大到一百五十人,除了各省谘议局议院外,还包括了各省商会、学会及华侨代表等。而且,令人鼓舞的是,这次请愿还征集到三十万人的签名,其规模远远超过第一次。

  进京请愿代表再次来到都察院,呈递了十份请愿书。虽然十份请愿书各有侧重不同,但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速开国会才是弭乱救亡之策”。请愿代表们还警告说,如果不速开国会,“汉唐元明末造之祸,必将复见于今日”,与其等“大难已作同遭玉石俱焚之惨,何不及今力持大体,俯顺民情,速开国会,以弭乱于无形乎?”

  这次都察院没有为难,而是立刻代奏朝廷。

  请愿书上去后,朝中大臣开始分化,有人力主“严旨震吓”,以免代表们“哓哓不休”;有人则认为“民心不可失,民怨不可积,须婉言对付,免生枝节”。据说载沣看到请求立宪的签名者已经有三十万之多时,也曾忍不住拍案大呼:“人民请愿如此之多,倘再不准,未免大失民心!”

  但是,这些大员们讨论下来,觉得还是不能轻易服软;万一这先例一开,以后这些老百姓都群起效尤,朝廷的威严何在?岂不是留下极大的麻烦。

  于是,六月二十一日下发谕诏,以“财政困难,灾情遍地”为由,坚持“仍俟九年筹备完全,再行降旨定期召集议会”。

  这一次的拒绝态度强硬,明确提出“宣谕甚明,毋得再行渎请。”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很遗憾,这个政.府毕竟还没有学会如何正确面对,人民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如何倾听发自民众地呼声,更谈不上正确对待民众的请愿活动。

  第二次请愿失败后,代表仍未气馁,他们通电各省:“务必再作第三次请愿之举,矢以百折不挠之心,持以万夫莫拔之力,三续,四续,乃至十续,或可有望成功。”于是,他们便展开了规模更大的第三次国会请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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