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584章 胡适与丁文江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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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得到独裁的利益。新式的独裁如果能够发生,也许我们还可以保持我们的独立。要不然只有自杀或做日本帝国的顺民了”。他反诘说:“胡适之先生忘记今日中国的实际了。‘猱’也罢,‘三岁小孩’也罢,木已经升了,火已经放了,我们教不教是毫无关系的。我们的责任是使这种火少烧几间有用的建筑,多烧几间腐朽的庙堂。”

  但是,那时对丁论极为不满的胡适,20多年后再次通读丁文江的文章,豁然体悟到了“他的爱国苦心、他的科学态度、他的细密思考”,尽管仍然不同意他的看法。

  不同观点的争论,如果说对对立的双方的私人感情没有丝毫影响,肯定是不客观的。但事实证明,这样的对立,并没有对他们的关系造成大的伤害。或许,这便是诤友。

  除了相互欣赏之外,朋友之间,还有很重要一点是相互理解,所谓理解万岁。

  1926年的一天,上海总商会热闹不凡,全市士绅商贾、文武官员、贵妇士女云集。时任苏、浙、皖、赣、闽五省联军总司令的孙传芳,公布一个重大新闻:委任丁文江博士为淞沪督署总办,即大上海的“市长”。接着孙传芳揭橥了一篇扶植大上海的宏伟规划。

  在这篇演说里,他总结了昔日有名实业家张謇和孙宝琦对上海的斥地扶植规划为什么不能成功的教训,而此次将上海南市、闸北、沪西、浦东、吴淞一概划入淞沪(“大上海”)局限内。孙传芳自兼任督办,丁文江则全权代表他做督办公署的总办。

  丁文江这个大上海“市长”,新官上任还真的烧了“三把火”。

  第一把“火”就是规划大上海,组建班子。他将全市划为24部门为商埠区域,所有区内市政、财务、警察、扶植、教育各项,概由督署统一打点。其时的督署设在龙华旧护军使的原址,下设总务、财务、工务三处及秘书室,人员精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督署各主管官员大多是丁文江亲自物色的,但人事公开,不任人唯亲,按期举办测验,量才录用。入署人员有较高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使得市府机构能运转自如。

  第二件大事则是廉政利民,多做实事。在市政工作中,他特别注重道路卫生和重大民生,如为市民打针霍乱、伤寒流行症的疫苗。

  他的第三把“火”烧得更旺、更出奇,那就是竟然将外国租界内的司法权收回。这本是受制于一些不平等合同束缚,无人敢碰。其实也不是他份内的事,出于爱国心切,他依靠司法和说理斗争,最终不以势力、不以手段,迫使外国人取消租界的会审公堂,设立暂时法院,遵照我法律审理民事、刑事案件。英国《宫林西报》的文章,曾因此而称他是“一个真实的爱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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