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99章 胡适的留学生活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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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胡适演讲水平的是:1917年一月费城HaverfordCollege的校友会要办年宴,本来请的是康奈尔校长Schurman和美国前总统Taft来做演讲,但Schurman当时有事不能来,所以HaverfordCollege的校长Comfort请胡适作为代替。其实胡适在1915年就在日记中写道自己到处演讲劳心劳力,决定以后尽量少做演讲,但这他这次也知道Comfort校长对自己“异常优宠,却之不恭”,于是他就前往费城以“美国能如何协助中国之发达”为题做了一次演讲。因为受邀演讲和代表康奈尔参加学生会的会议,他经常在美国东北部做为期几天的短途旅行。

  胡适作为生活优裕的留学生,能够接触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能够出入的康大校园内知名教授学者的家庭,接触到基督教领袖及他们的活动,参加过在教堂里举行的隆重婚礼……他在康奈尔时与许多知名教授关系密切,他还是康奈尔前校长AndrewWhite(也是康奈尔大学创始人之一兼第一任校长)的家中常客。1915年他受邀去时任校长JacobSchurman家中见前美国总统Taft,并和Taft谈了对中日关系的看法。(胡适认为“塔氏是一个好人,惟不足任一国之重耳”。)

  除了同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胡适也在各种活动中结交了各国朋友。有一次开会时他为自己结交的是各校第一流学子而感到高兴,当然他本身也受到这些一流学子的认同。在他的日记里可经常见到他与友人促膝长谈至深夜的描述,他认为与朋友的这些精神交流是最令人神往令人愉悦的。

  胡适总是积极参加当地的政治社会事业,他说自己“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此种行为,人或嗤之,以为稚气。其实我颇以为自豪。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

  胡适初到美国,开始背着忏悔放浪恶习的沉重包袱,情绪时常有些悲观。走进这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圈子,受美国基督教文明的感染,对一切都感到新鲜,羡慕,又难免自惭形秽。

  胡适说美国人有一种“出自天真的乐观与朝气”,以致“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随着渐渐融入美国社会,他的悲观思想情绪就有了很大转变。与朋友通讯,每以“乐观”相劝勉;又喜爱卜朗吟的乐观主义诗歌,他获得卜朗吟征文奖金的论文,题目就是“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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