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百七十七章 试试就试试_诸天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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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不像你那么有钱,这2亿美刀,必须由你来承担。”

  蝙蝠侠无视罗素的口花花,冷声道:“丧钟,把你的面甲摘下来,你的言行让我很难相信,你会成为一名超级英雄。”

  “摘下面甲完全没有问题,但只有我一个人摘掉面甲,是不是有点不公平?”

  “你可以试试!”

  “试试就试试。”

  罗素拔出背后的艾德曼合金刀,偏转月光反射向蝙蝠侠的双眼,而后快步上前,长刀高举直劈而下。

  蝙蝠侠是正义联盟中最火的超级英雄,粉丝远远超过了超人,拥有人类巅峰的身体素质、意志、格斗能力,在战术、侦察、逃跑、追踪等等方面,都是顶尖的大师级别。

  如果他也和罗素一样拥有系统,那么经过系统的评价,他的永久技能多到得翻页。

  除此之外,蝙蝠侠还有亲手打造的各种装备,以及永远也用不完的计划,故而经常会有一些逆天之举。

  看上去好像没什么了不起,设定上,蝙蝠侠就是一个人类。

  但设定这玩意儿就是用来吃的,DC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蝙蝠侠才是最强者。

  具体表现为肉体凡胎的蝙蝠侠比绝大多数超人类还要能打;永远料敌先机,永远有对应任何情况的装备,永远算无遗策,永远能打赢任何敌人……

  最可怕的是,他一天只睡1个小时,受了重伤没几天又活蹦乱跳,恢复能力让拥有自愈因子的超级反派怀疑人生。

  别问,问就是意志强大,因为他能抵御超人都无法抵御的心灵控制和精神攻击。

  这么说可能不太直观,体现不了蝙蝠侠的强大,那就举个例子,蝙蝠侠日常坑队友,有时比渣康还要坑……

  咳咳!

  这个例子不合适,重新换一个,蝙蝠侠日常团灭正义联盟!

  类似闪电侠这样的神速者,蝙蝠侠手起刀落,一拳就能将其撂倒。

  闪电侠:“……”

  别提超人,超人也不例外,因为蝙蝠侠随时都会携带一颗氪石以备不时之需。

  虽说正义联盟团灭几乎是常规操作,很多人都能做到,但……

  至少闪电侠做不到!

  闪电侠:“……”

  但罗素丝毫不慌,蝙蝠侠之所以无敌,尤其是坑队友方面一坑一个准,主要原因是建立在情报能力的基础上。

  因为了解敌人,层层剥析弱点,才能屡克强敌,赢得一次次几乎不可能的胜利。

  换成他这种能力繁多,且第一次接触到的对手,蝙蝠侠肯定要吃瘪。

  漫画中蝙蝠侠吃瘪的次数不在少数,基本上是第一次被虐,第二次翻盘。

  这里不得不提及蝙蝠侠最强大的技能————逃跑!

  反派们没能在第一次就干掉蝙蝠侠,不是不想,而是这家伙太能跑了,纵观DC世界,他的跑路能力稳居前三,闪电侠跑得都没他快。

  闪电侠:“……”

  言归正传,艾德曼合金刀袭来,蝙蝠侠后退半步,护臂弹射出三片刀刃,以硬碰硬格挡招架。

  嘭!

  一股巨力袭来,蝙蝠侠身躯不受控制,单膝跪倒在地,强大的冲击力压迫地砖碎裂,蛛网裂纹瞬间从他脚下蔓延了出去。

  “老前辈,你这样可不行啊!很没面子的!”

  罗素单手举刀,一点点向下压迫,锋利的刀锋缓缓切开蝙蝠侠的护臂刀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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